桑植县一男子无证驾驶报废车被查,交警依法处罚
2024-06-01 10:13:5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辉 | 作者:陈嘉曼 | 点击量:13304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陈嘉曼)近日,桑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处一起重点交通违法行为,即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,对违法行为人谷某照施行了罚款并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。

5 月 23 日,桑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执勤民警在桑植县 353 国 1558 公里 550 米处道路执勤时,当场查获谷某照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,驾驶机动车号牌为湘 G9***7 且已逾期未报废的皮卡车在道路上行驶。

经查明,谷某照涉嫌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这一交通违法行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公安机关对谷某照予以行政处罚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条规定: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。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,应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桑植交警特此特别提醒:报废车的安全系数极低,上路行驶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,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切勿心存侥幸,试图以身试法。

责编:王辉

一审:曾金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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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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